收费标准根据债权账龄、债权金额、债务人所处地区(厦门地区不成功不收费)、债权质量和催款方式等不同情况,采取灵活的收费模式。
一、全风险代理收费标准
收费模式:不收前期费用,垫付律师代理费、法院诉讼费、诉讼保全费等一切费用。
受理条件:债权文件完整有效;债务人有经营活动且具有付款能力;无重大质量纠纷;无重大违约索赔纠纷。
佣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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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时间 |
6个月内 |
12个月内 |
24个月内 |
过讼诉时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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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比例 |
30% |
35% |
40% |
50%以上 |
注:受理条件
1、债权债务关系明确;
2、债务人有偿还能力;
3、能找得到债务人;
4、国外客户的收费标准根据不同国家的实际情况另行商议。
说明:
上述标准主要以账款账龄和债务人所在行政区域为原则;
具体事项根据账款账龄、债权质量另行调整;
本标准原则上以非诉讼模式催收,诉讼催收参照本标准另行调整。
二、半风险代理收费模式
不收前期费用,垫付诉讼费用,收取成功报酬——承担债权质量评估费、债务人资信调查费、法院诉讼费。诉讼保全费由委托人承担。
受理范围:债权文件无重大瑕疵,债务人经营不正常,付款能力差,涉及重大的诉讼案件。
收费标准:根据债务人所在区域和账款账龄,参照全风险收费标准协商收费。
三、保底催收收费模式
承担全部催款费用,保证委托人回款比例。
受理范围:债权文件无重大瑕疵,债务人有付款能力。
收费标准:根据委托案件资产质量,确保委托人回款数额,在回款额度外为本司佣金。回款额度内本司只承担催款成本,不收取佣金。
前期收费:用于对欠款企业的基本调查及差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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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标准(人民币) |
前期费用(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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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5万(不含15万) |
3000-5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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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00万(不含100万) |
10000-2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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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万及100万以上 |
30000-100000元 |
四、债权买断收费模式
本司旗下的资产管理公司现金买断委托人债权后,由本司自行催收。
受理范围:债权文件合法有效,债务人有付款能力。由于委托人财务管理制度和法律风险管理制度不愿采用有效方式催收的账款。
债权转让价格:根据债权质量或债权包资产质量,由本司进行科学评估后,向委托人报价或通过产权交易中心及拍卖行竞拍方式买断债权。